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
(1)董事會之多元化政策、目標及達成情形:
本公司提倡、尊重董事多元化政策,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,相信多元化方針有助提升公司整體表現。董事會成員之選任均以用人唯才為原則,具備跨產業領域之多元互補能力,包括基本組成(如:年齡、性別等)、也各自具有產業經驗與相關技能(如:化工/化學技術領域、偏光板製造、工程、財務管理與投資、進出口與國際貿易、法律與法規遵循、電子零組件製造),以及營業判斷、經營管理、領導決策與風險管理等能力。
(2)董事會之性別、年齡組成情形或比例:
現任董事成員共12位,其中女性董事占2席,占全體董事成員比例為約17%。